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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瓮安县县城工业园区给水工程钢结构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5-01-10   阅读量:104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为瓮安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瓮安县县城工业园区给水工程钢结构工程采购(二次),采购人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由采购人承建,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名称:瓮安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瓮安县县城工业园区给水工程钢结构采购(二次)

2.2采购范围:C型轻钢龙骨,C型钢,H型钢柱,H钢柱及钢梁,扁豆型花纹钢板,屋面檩条,连接板,彩钢板,槽钢(Q235B)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瓮安县水务一体化项目-瓮安县县城工业园区给水工程(具体以采购人现场指定为准)

2.4工期8个月

2.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608334.74元(不含税)且不含税单项报价不超过《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一览表》中对应项不含税单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20%

3.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采购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4质量标准符合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如有冲突以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为准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2)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应商需承诺不存在与本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采购人项目中出现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110110020251151100,在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2号(原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7办公室报名。

5.2报名资料: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1 161030 00秒前,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6.2.递交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2会议室

6.3递交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③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④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wjs.com)发布(非授权禁止转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2号1号楼6楼

采购联系人:龙女士、穆女士                                      

采购联系方式:0851-8412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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