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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5-01-10   阅读量:128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为紫云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的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二次,采购人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由采购人承建,现对该项目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名称:紫云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二次)             

2.2采购范围:沥青混凝土等材料;(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紫云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升工程(具体以采购人现场指定为准);

2.4交货期: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2.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816000.00元(不含税),且不含税单项报价不超过《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一览表》中对应项不含税单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本项目所涉及材料的生产(或销售)内容;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材料供应能力(自行承诺材料供应能力满足要求)

3.2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20%。

3.3供应商业绩:资格审查不作要求

3.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采购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5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2011,该路段的路面厚度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3.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2)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应商须承诺不存在与本项目劳务施工班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供应商在公开媒体报道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品牌或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在采购人项目中出现检测不合格的品牌及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在采购人项目中出现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4、本次采不接受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的获取

5.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11011002025 1151100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2号(原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7办公室报名。

5.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116100000秒前,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6.2.递交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2会议室。

6.3递交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③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④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swjs.com)发布(非授权禁止转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龙女士、穆女士

  话:0851-84123586

 

 

2025年1月10日